一、本承诺由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显示器维修中心所组成的售后服务网为客户提供显示器的售后服务。
二、服务标准
LCD/LED显示器、LCD-TV
至2014年8月15日开始,按生产条码识别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包换,三年免费维修”。(液晶屏保三年)
(一)包换服务
1、免费包换服务
当产品在交付时出现机型不符合订货要求,或产品因自身质量有问题,按条码识别整机产出还未超过三个月时,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对故障机实行换机方式处理。注:换机只能在同型
号、同品牌的机型中进行,且所退换的显示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只作维修,不予更换。
产品外包装无人为损坏痕迹。
产品条码与外包装纸箱条码一致。
配件齐全(包括电源线、信号线、底座、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附件)
2、有偿换机服务
(1)以下情况属有偿换机服务范围:
按生产条码识别整机超过三个月包换时限(或超出售后服务协议的保换期范围);
显示器附件不齐全(如少底座、电源线、说明书、包装等);
显示器在包换期内但存在第(二)条第2点中B~H项的任意一项;
显示器条码号与包装箱条码号不符合;
显示器本身不存在电气性能质量问题。
(2)有偿换机费用结算方案:
有偿换机费用=换机工时费+所耗用材料费
换机工时费标准:整机每台50元,
所耗用材料按乐一公司维修备件价格表上价格收取
(二)保修服务
1、免费保修服务
按生产条码识别生产之日起,凡符合规定的时间段,由于显示器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出现故障,我们将按售后服务承诺的标准实行免费保修。
2、优惠有偿服务
(1) 以下情况属有偿维修服务范围:
超出保修时限,非正规渠道购买、组装的显示器;
用户使用不当、自行拆卸、改装或经非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授权维修站维修后的显示器损坏;
意外因素、人为行为及外力(包括操作失误、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造成LCD屏划伤、碰伤、压伤、破裂等损坏;
其他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如运输过程造成的摔坏等);
用户自行涂改保修卡、购买凭证或显示器条形码,蓄意蒙骗;
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雷击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产品损坏(法定除外);
使用了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或非标准的相关电脑部件(如:显示卡、信号分配器等)造成故障;
除修复原故障外提出其它特殊的要求。
(注:以上条款若与国家“三包”规定不相符,完全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2)有偿维修费用结算方案:
有偿维修费用=维修工时费+所耗用材料费
维修工时费标准:整机每台30元,
所耗用材料按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维修备件价格表上价格收取
三、服务的实施
1、当产品发生故障时,客户可直接将故障产品送至
源星科技设立的任何一家维修中心修理,正常情况下,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复工作,特殊情况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2、对于不同市场,不同客户,不同行业,有选择地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
3、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所建立的产品维修中心,是为代理商和最终用户提供及时全面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换机等。)
4、若代理商向用户承诺的服务标准未按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准进行,而是超出服务承诺时,超出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5、代理商向工厂返修机器时,应填写返修申请表传真给我司,以备查验防止产品丢失。
四、有关费用的收取
1、有偿费用的收取
(1)当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维修中心的人员直接面对终端用户需要收费时
当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的维修人员直接遇到终端客户需要有偿服务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上必须注明需要更换什么元器件,需要收多少费等)给总部,等总部批准后,方可维修。如果没有总部批准而擅自收费被人投诉的,一经查核属实,等同贪污行为,将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当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直接面对代理商需要收费时
若属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直接面对代理商时发生的,由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向代理商收取。当属于收费维修范围但代理商或代理商的最终用户拒绝付费时,
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退换故障机的运费 (采用单项付费方式)
代理商发向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由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承担;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发向代理商的,随货发由瀚马(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承担;单独发由代理商承担。